韶关市中心血站空气净化系统项目
公开询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项目预算进行市场调研,现就韶关市中心血站空气净化系统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2026-061-SGYD-CSX
二、方式:公开询价
三、项目内容:韶关市中心血站空气净化系统项目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③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④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价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⑤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⑥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五、采购标的清单、技术规格及参数
序号 | 设备 名称 | 规格/主要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空气净化系统 | 1. 解决室内二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以及过滤PM2.5等有害物质,增氧综合全面控制。 2.空气质量指标: (1)PM2.5 <50mg/m3; (2)TVOC<0.6mg/m3; (3)二氧化碳小于0.1%(1000ppm)。 3.正常工作期间测量: 去苯率≥95%; 去硫化氢率≥95%; 去甲醛率≥90%; 去可吸入颗粒率≥90%; 去自然菌率≥90%; 设备全功率运行噪音<50db。 | 1 | 项 |
六、净化空间及平面图
室内平面面积319㎡,房高4m,室内体积:319×4=1276m³。
七、报价要求:
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容进行单价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2.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八、公告公示期:2026年03月23日至2026年03月26日。
九、报价时间、要求:2026年03月24日-2026年03月26日(9:00-12:00,14:30-17:30)递交报价文件,递交文件事宜请提前致电采购代理机构)。
十、定价原则
1.最终由采购人确定。
十一、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韶关市中心血站
地址:0751-8703007
联系方式:韶关市芙蓉北路四路6号307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老阳山村323线旁新五洲国际汽配用品商贸城A1幢611号
联系方式:0751-8219991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2026年03月23日
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 (供应商名称)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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