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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信息

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2026年CNAS咨询服务

发布单位: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类别:电子招投标  日期:2026-03-16

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采用询价方式对2026年CNAS咨询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报价。

一、拟采购内容

1、指导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完成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2026年复评审,并按照实验室认可工作新准则(CNAS-CL01:2018)及新版体系文件有效运行。

2、服务内容:

1)提供新版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电子样本供采购方参考,并指导采购方按新版体系文件规定开展年度内审、管理评审、质控等质量活动。

2)对采购方年度内审、管理评审、质控等质量活动资料进行指导、审核和纠正,确保相关资料符合新版体系文件要求。

3)指导采购方顺利通过2026年的CNAS复评审工作。

4)在认可部门复评审后,协助采购方纠正不合格项,完善体系直到不合格项纠正完成。

5)进行新准则(CNAS-CL01:2018)及新版体系文件培训,提高采购方培训人员对文件的理解力,掌握新准则要点;为采购方进行安全内务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为采购方进行质控培训,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对采购方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并颁发内审员证书)。

6)协助采购方实施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修改体系文件,以便采购方根据批准后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维持体系运行。

二、项目期限

合同签署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2026年5月10日前,提供新版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电子样本,完成2025年度体系运行检查指导工作,协助采购方完成年度内审和管理评审,同时进行人员培训,并颁发内审员证书;

2、2026年12月31日前协助采购方通过CNAS现场评审(复评审)和不符合项整改工作,完成采购方2026年度体系运行检查指导工作,协助完成2026年度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

三、报价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2025年或2026年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书或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202331日至响应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响应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参照《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规定:是指对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等价值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产),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等价值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产))(提供声明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响应(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9、响应供应商提供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证明,如有上述情况,响应无效;(以采购活动当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承诺无不良行为处罚记录(或不在处罚禁止期限内情况说明);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指南:打开信用中国网站-进入“信用服务”界面-分别打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网页,输入企业名称进行查询】

10、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是否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存在严重行政处罚信息,提供查询记录,如有上述情况,响应无效。(以采购活动当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行政处罚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指南: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输入企业名称-点开查询结果页面-分别点击“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

11、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331日至响应截止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起计算)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等,提供1)无行贿犯罪的查询记录及2)无行贿行为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如有,响应无效。如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取消其中选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在全文检索处分别输入响应供应商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后查询,提供响应供应商查询记录、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查询记录、响应供应商及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查询记录、响应供应商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查询记录。】

12、根据烟草行业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要求,供应商或供应商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以采购人提供名单为准);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价格构成

1、项目总价最高限价(含税):5.92万元。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3、响应供应商报价为含增值税价,包括:资料费、标准培训费、税金、颁发有效内审员证书费、咨询老师交通费、食宿费用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

4、报价的响应供应商可以不对本单位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销。否则,该响应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的采购活动。

五、评定成交的标准

1、采购人自行组织询价小组现场询价,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推荐为中选供应商。

2、如果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中选人。

六、递交报价文件的要求

1、报价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3、所有提交文件必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封口加盖骑缝章。

4、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需在2026317日至 2026319日,与采购人联系获取询价文件电子版和参加函,自收到询价文件2个工作日内,请把参加函(签字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849954348@qq.com确认参与询价报价。

5、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6326日下午17:30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6、邮寄到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刘女士收,电话: 0751-8280641询价时间:202632710:00(北京时间)。

7、询价地点: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03会议室。

、询问、质疑、投诉

(一)询问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采购人以同样方式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询问受理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采购部门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751-8280641(工作时间:8:30-17:00)

(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4、质疑受理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联系人:女士,电话:0751-8280650(工作时间:8:30-17:30)

)投诉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3、投诉受理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联系人:女士,电话:0751-8280650(工作时间:8:30-17:30)。

八、服务地点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韶祥路38号(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二)服务要求

1、指导采购方认可工作按新准则(CNAS-CL01:2018)及新版体系文件有效运行。

2、提供新版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电子样本供采购方参考,并指导采购方按新版体系文件规定开展年度内审、管理评审、质控等质量活动。

3、指导采购方顺利通过2026年的CNAS复评审。

4、协助采购方建立复评审领导机制,从组织上保证复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5、采购方进行新准则(CNAS-CL01:2018)及新版体系文件培训,提高培训人员对文件的理解力,掌握新准则要点;为采购方进行安全内务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为采购方进行质控培训,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对采购方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并颁发内审员证书。)

6、指导采购方如何真正做好培训有效性的确认工作。

7、采购方进行复评审前的模拟评审,并在采购方接受认可部门评审后,协助采购方纠正不合格项,完善体系直到通过复评审为止。

8、提供微信、QQ、电话在线服务,向采购方提供咨询意见及咨询服务,工作时间(每日9:00-18:00)内请求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非工作时间紧急事项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如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相关人员。

九、付款方式

1、采购方接收到CNAS 2026年复评审通过的通知且验收资料齐全后,根据采购方收到的2026年复评审通过通知和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2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额100%的咨询费用。

2、合同含税总金额包括:资料费、标准培训费、税金、颁发有效内审员证书费、咨询老师交通费、食宿费用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十、验收方案

(一)为采购方相关人员培训,并对采购方相关人员颁发内审员证书。

(二)合同有效服务期内,指导采购方完成年度的管理评审和内审工作,完成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并由采购方CNAS实验室主任签字确认。

(三)合同有效服务期内,根据采购方实际情况完成2026年度复评审工作,并顺利获取CNAS实验室复评审通过通知。

以上(一)-(三)项材料齐全,且经采购方确认材料符合质量要求后,视为验收合格。

十一、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涵

电话:15038280097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韶祥路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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