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207-GDHZ-CS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整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及磋商公告
更正原因:磋商文件及磋商公告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附件3 评分细则:
评分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价格部分 (15分) | 价格评审 | 1.最终报价及响应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 (1)最终报价: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 (2)报价的错误修正原则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价后的价格作为核实价。 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磋商供应商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磋商供应商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3)报价的缺项、单列项的处理 对报价工程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处理。 2.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 2.1.小型或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案 8.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价格扣除; 2.2.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按《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案8.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价格扣除; 3.评审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审价。 4.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供应商评审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供应商评审报价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5.响应供应商评审报价=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 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诚信基础得分一诚信记录得分)÷诚信基础得分〕×5%,实际合同成交价仍为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 注:①诚信记录得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通过广东政府采购网“其他监管检查公告”栏和韶关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政府采购”栏查询响应供应商诚信状况查询结果为准;②首次参加韶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诚信管理基础得分为100分,在广东政府采购网“其他监管检查公告”栏和韶关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政府采购”栏查询不到相关供应商扣分记录的,视为该供应商年度诚信记录得分为100分。 6.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供应商评审报价。 | 15分 |
现更正为:
评分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价格部分 (10分) | 价格评审 | 1.最终报价及响应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 (1)最终报价: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 (2)报价的错误修正原则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价后的价格作为核实价。 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磋商供应商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磋商供应商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3)报价的缺项、单列项的处理 对报价工程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处理。 2.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 2.1.小型或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案 8.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价格扣除; 2.2.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按《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案8.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价格扣除; 3.评审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审价。 4.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供应商评审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供应商评审报价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5.响应供应商评审报价=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 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诚信基础得分一诚信记录得分)÷诚信基础得分〕×5%,实际合同成交价仍为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 注:①诚信记录得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通过广东政府采购网“其他监管检查公告”栏和韶关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政府采购”栏查询响应供应商诚信状况查询结果为准;②首次参加韶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诚信管理基础得分为100分,在广东政府采购网“其他监管检查公告”栏和韶关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政府采购”栏查询不到相关供应商扣分记录的,视为该供应商年度诚信记录得分为100分。 6.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供应商评审报价。 | 10分 |
(二)原磋商文件附件3 评分细则 :
商务部分 (30分) | 具备送达服务项目经验 | 供应商自2023年至今承接过法院送达服务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3分,最高得15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15分 |
现更正为:
附件3 评分细则
商务部分 (25分) | 具备相关服务项目经验 | 供应商自2023年至今承接过与诉讼卷宗等相关内容的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或档案整理服务或送达服务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10分 |
(三)原磋商文件附件3 评分细则 技术部分 增加评分项目:
技术部分 (65分) | 增值服务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增值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①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服务、②数据上报服务等,需提供相关增值服务功能证明材料。 1. 增值服务全面、具体、合理,操作性强,利于项目稳步推进,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 2. 增值服务全面,操作性一般,对项目的推进有一定促进作用得5分; 3. 增值服务不全面,操作性不强,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10分 |
(四)原磋商文件及磋商公告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23日09时30分;
截止、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3日09时30分。
现更正为: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7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24日09时30分;
截止、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4日09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6号
联系方式:0751-8550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
联系方式:0751-8219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 话:0751-8219991
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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