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医疗保障局为响应国家和省关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要求,将开展适合医疗服务体系和医保管理能力的按病种分值付费2.0版改革。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方式、采购要求
(一)询价方式:供应商根据《韶关市医疗保障局按病种分值付费2.0版改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出具报价单报价。
(二)采购内容:详见《韶关市医疗保障局按病种分值付费2.0版改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文件内容
1.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2)
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6.资格条件承诺函;(见附件4)
(二)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报价文件于2025年01月22日12时00分前递交至hezhenghelian@163.com,联系人:侯工,联系电话:0751-8219991。
递交方式:邮箱递交(报价文件盖章后扫描成1份PDF版本)
邮 箱:hezhenghelian@163.com
注:递交后需告知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1-8219991)。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
联系方式:侯工 0751-8219991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0日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按病种分值付费2.0版改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清单.docx
附件1: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报价一览表
名称 | 报价总价(元) | 备注 |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按病种分值付费2.0版改革服务采购项目 | 小写: 大写: |
报价明细表
服务 内容 | (一)DIP付费宣传培训服务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业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调动各方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积极性;针对DIP付费业务的开展,采取多种渠道对专家团队、医保经办、医院团队进行培训。主要包括DIP付费业务培训、宣传在内的两类服务。 1.DIP付费业务宣传服务 协助开展医院的申报、评选工作,配合组织宣传培训,协助宣传支付方式改革的进展和成效,争取社会各方的理解和支持。 将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业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调动各方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基于地市的DIP实施内容,在不同阶段进行经验总结,加大宣传和影响力度,及时宣布支付方式改革进程和成效,向社会公开医保相关政策以及惠民、利民措施,争取社会各层面的理解和搭理支持,同时也需要向医疗机构、医生宣传和推广,发挥医务人员积极性,为DIP支付改革夯实基础。 包含但不限于: (1)对外沟通、汇报材料; (2)支付方式改革进展和成效宣传材料; 借鉴各地实施经验,协助采购人应对国家、省级等各项DIP相关汇报、交流等,以及本地市面向社会的改革宣传等工作 2.DIP 付费业务培训服务 针对DIP付费业务的开展,将会采取多种渠道对专家团队、医保经办、医院团队进行培训。培训DIP付费业务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支付方式改革理论和政策,DIP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提升培训等。同时协助培养本地专家培训团队。 培训内容包含如下: (1)DIP基础知识培训 (2)本地结算办法政策解读 (3)结算清单规范填写 (4)DIP支付方式改革核心要素培训 (5)支付方式改革下医疗机构应对措施 (6)医院运行分析讲解 可使采购人、医保经办及医疗机构等相关人员充分了解DIP改革相关业务知识,可快速适应DIP付费医保相关工作,提升医院医保结算清单等质量。同时,借鉴各地实施经验,不断优化培训方式与内容。 (二)政策调整及完善服务 协助调整及完善DIP付费支付政策,DIP配套政策是开展DIP改革工作的核心,依据丰富的项目经验协助医保局完善、优化各项政策,促进DIP付费工作顺利落地、开展。让数据分析赋能政策制定更合理。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省DIP最新政策、地市实际情况,协助采购人调整及完善DIP相关政策;协助医保局组织专家组对调整的政策文件进行论证;协助完成本地医保局DIP政策文件汇编;本地政策培训相关材料的编制。 1.支付政策调整及完善服务 依据国家及省级DIP最新政策精神,紧密结合地市实际运行情况,协助采购人精准调整并细致完善DIP相关配套政策(包括但不限于《DIP付费实施办法》、《DIP付费经办规程》、《DIP结算办法》、《DIP监督考核办法》等)的修订调整。通过深入的政策解读、扎实的实地调研、详实的数据分析,确保政策调整既符合上级要求,又贴合地方实际,从而有效提升DIP付费机制的适应性和实效性。 2.协助组织专家组论证服务 协助采购人组建本地专家团队,包括医保、临床、医务、统计、信息、病案、财务等领域的专家工作组,参与制定DIP的实施政策、路径和规范,并对试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性意见和建议。 3.DIP政策文件汇编服务 协助完成本地医保局DIP政策文件汇编;完成本地政策培训相关材料的编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相应付费解决方案。协助医保管理部门完成对各医疗机构的相关政策公示与传达工作。确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支付政策的高度理解。 4.政策培训材料编制服务 提供本地政策培训相关材料编制服务,确保内容精准提炼、结构优化清晰、形式多样实用。通过核心要点梳理、背景深度解析、流程图示化、实操案例分析、问题分类解答,全面提升培训材料的时效性和易用性,助力本地DIP政策的高效落地与实施。 (三)DIP核心管理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DIP数据管理服务,病种目录管理服务,总额预算管理服务,支付结算服务(包括月度结算、开展特病单议、协助开展考核评价、协助开展病例抽查、年度清算服务、年度清算大会),省平台系统政策配置服务等。 1.DIP数据管理服务 依据国家2.0技术规范及最新病种目录库,推进病种升级工作。全面收集历史数据,用于构建本地化的DIP病种目录库及分值表;严格进行数据清洗,筛选出高质量的有效历史数据,确保目录库和分值表的科学性与准确性,为病种升级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主要包含以下服务内容: (1)收集本地区住院历史相关数据,包括医保结算清单数据、医保结算数据、DIP入组及支付数据,对源数据进行归集、管理。 (2)根据DIP测算的需求对源数据进行清洗、质控。 (3)将清洗质控的结果反馈给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调整后再重新收集。与医疗机构之间形成有效的数据治理机制。 (4)收集历史数据用于建立本地DIP病种目录库、分值表;通过数据清洗,筛选有效历史数据,以保证目录库和分值表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病种目录管理服务 本地目录完善,与国家2.0目录适配。将韶关目录与国家2.0目录进行对照适配,适配结果结合本地数据验算、核心专家组论证、机构系数及政策验证、征求意见等阶段,确保按国家要求对2025年病种目录库进行平稳升级。 DIP病种目录是DIP付费的核心中的核心,对目录的管理可以保证目录的科学性、准确性,以及DIP付费的准确性。并且目录库的合理可以减少医疗机构的申诉及抱怨。主要包含以下服务内容: (1)根据国家DIP技术规范和2.0目录调整和优化本地主目录; (2)按照技术规范建立辅助目录; (3)建立特殊病种目录; (4)病种目录管理应用; (5)病种目录论证服务。 2.1调整和优化本地主目录 依据国家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病种库2.0版分组标准,全面启动本地主目录的调整和优化工作。通过细致比对和分析,确保本地目录与国家2.0版分组标准高度契合,重点优化病种分类、分值设定和支付规则,提升目录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加快2.0版分组的落地进程,通过多渠道培训和宣传,提升医务人员和医保管理人员对新目录的认知和执行能力,确保新目录顺利实施,推动本地DIP付费改革高效推进。 同时随着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开展,各定点医疗机构理解程度的不断深入,以及医疗技术的不断创新,这就要求DIP病种也应进行不断更新,不断向着精细化程度发展。 2.2建立辅助目录 辅助目录是建立在DIP病种目录基础之上反映疾病严重程度,用于实现DIP支付方式改革的精细化支付。随着DIP病种目录的不断调整及各年度病例的不断变化,要求辅助目录也应进行更精细化的管理。 2.3建立特殊病种目录 构建特殊病种目录,全面梳理和筛选本地区发病率高、治疗费用大、病情复杂的特殊病种。通过深入分析历史医疗数据和专家论证,明确纳入目录的病种标准,确保目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临床实践和政策变化,定期更新和完善目录内容,确保其与实际需求保持高度一致。此外,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协作,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确保目录的制定过程公开透明,提升目录的认可度和执行效力,为特殊病种的精准管理和医保支付提供有力支撑。 2.4病种目录管理应用 提供病种目录的日常维护与更新,确保其准确性和时效性。指导医疗机构正确应用目录,组织相关培训,提升医务人员应用能力,同时收集问题反馈,推动目录优化。监测分析目录使用情况,为政策调整和修订提供数据支持,确保病种管理的规范化和高效性。 2.5病种目录论证服务 协助医保局对调整后的病种目录及分值进行论证,包括拟定会议方案、论证数据准备、论证培训、专家论证、争议处理、结果汇总、汇报结果、质疑答复及论证分析总结等,提高与医院协商的效率,加快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的落实和调整。 3.总额预算管理服务 DIP付费的大前提是在“总额预算”机制下,做好总额预算是保障DIP付费的重要前提。确保医保基金不穿底。确保支付改革的安全性。 (1)协助医保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总额; (2)协助确定年度医保基金结算总额; (3)应用预算结果。 3.1医保基金预算总额确定 协助医保管理部门科学合理地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总额,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医疗数据、历史结算信息及政策变动情况,确保预算编制符合政策要求,满足实际需求。与医疗机构、财政部门等多方协调,参与预算方案的审核,提供专业意见,确保预算总额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2年度医保基金结算总额确定 协助医保管理部门准确核算全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编制年度结算总额方案。分析实际结算与预算之间的偏差,找出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结算过程合规,撰写年度结算报告,总结结算情况,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提供重要参考。 3.3应用预算结果 将预算结果应用于医保基金管理和决策中,为政策制定和调整提供数据支持。利用预算结果进行医疗机构和医保服务的绩效评价,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定期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增强管理透明度,总结应用经验,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医保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4.支付结算服务 支付结算是按DIP付费的重要经办工作,保证按DIP付费实际拨付金额的准确性、科学性。服务的重要内容就是年终清算的关键任务。 (1)DIP月度结算服务; (2)DIP季度模拟支付服务; (3)开展特例单议工作; (4)协助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5)DIP年度清算服务; (6)协助开展年度清算大会。 4.1月度结算服务 负责提供服务期内的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月度结算服务,包括收集和审核医疗机构提交的月度结算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系统化的结算流程,及时完成月度医保费用的核算和支付,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同时,对结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优化结算流程。 4.2季度模拟支付服务 提供服务期内的DIP季度模拟支付服务,基于历史数据和当前政策,模拟预测季度内医保费用的支付情况。通过模拟支付,帮助医保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提前预判资金需求,优化资金配置。同时,分析模拟支付结果与实际支付情况的差异,为政策调整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持,确保医保基金的平稳运行。 4.3特例单议工作 为医保局开展特例单议工作提供数据支撑,针对特殊病例或复杂情况,进行单独审核和议价。协助医保局组织医疗机构临床科室、病案管理人员、医保管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形成评审专家组,确保医保支付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同时,记录特例单议的过程和结果,形成案例库,为后续类似情况的处理提供参考,提升医保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4.4考核评价工作 协助开展对医疗机构和医保服务的考核评价工作,以数据作为考核评价基础,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通过考核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医疗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和医保基金使用的规范性。同时,汇总和分析考核评价结果,为医保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 4.5年度清算服务 提供2025年的DIP年度清算服务,负责对全年医保费用进行汇总和清算,确保年度结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对全年数据的全面审核和分析,发现和纠正结算中的偏差,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同时,编制年度清算报告,总结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为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和政策调整提供数据支持。 同时,在韶关医保开展2024年度清算工作时,提供辅助支持工作,协助医保处理2024年的清算结算数据。 4.6年度清算大会 协助组织年度清算大会。邀请医保管理部门、医疗机构代表和相关专家参会,总结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通过大会的平台,促进各方沟通交流,增强医保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5.省平台配套服务 响应省级对省统一DIP平台使用的相关要求,基于服务测算成果,实现省平台DIP功能模块的配置与使用。 (1)在国家DIP/DRG功能模块中完成DIP相关住院数据上传、质控、方案参数配置、分组、拨付等全流程服务; (2)将DIP付费结果与国家DIP/DRG功能模块计算出来的结果进行比对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确保平稳过渡。 (3)定期梳理本地DIP付费的功能需求,对无法在国家DIP/DRG功能模块中实现的功能,形成本地需求表,由医保局反馈给省医保局,不断优化本地服务。 (四)沟通协商服务 协助医保局培养本地专家团队,包括医保、临床、医务、统计、信息、病案、财务等领域的专家,确保DIP付费工作开展的专业性。参与制定本地DIP的实施政策、路径和规范,并对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性意见和建议。 可帮助本地建设、培养自己的DIP专家队伍,确保后续DIP付费工作开展的专业性。让医疗机构委派相关人员组建专家组可以有效的利用当地专家资源,赋能支付方式改革。同时,借鉴各地实施经验,不断优化团队建设。 (五)其他支撑服务 咨询工作,按季度提供分析报告/评估方案,合同期内安排1名熟悉业务的工程师常驻本地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论证会时,增加相关专业人员协助工作。 1.咨询工作 为本地区经办部门、医疗机构日常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解决改革期间医疗机构的各种不懂、不会、存疑、不明等问题。 2.分析报告/评估方案 完成下一年度的DIP疾病病种分值表及基金结算调整工作、对DIP改革运行重要指标统计并分析,提出对应解决办法。通过对改革进行运行评价分析,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优化改革内容,确保改革工作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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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项目实施地点 |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
服务 功能 | (报价单位按实际填写) |
附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任职务: ,系 (报价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报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受托人名称: (委托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委托授权代表姓名) 在委托人就(车辆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委托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4:资格条件承诺函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 (报价单位名称)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询价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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