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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单位:广东合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类别:电子招投标  日期:2021-05-18
项目概况

新丰县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1128CS01HZSG

项目编号:2021128CS01HZSG

项目名称:新丰县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0,000.00元

采购需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 7月30日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2)本项目不属于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3)本项目不属于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8日至2021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内部编号:2021126CS02HZSG(项目内部编号为采购代理机构存档识别号);
(2)已办理本项目报名并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 附件1资格审查表。其中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相关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若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3)供应商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①、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新丰分局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东环路

联系方式:0751-225862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合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03号

联系方式:0751-8219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751-8219991

广东合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8日

 

 

相关附件:  
 

发售稿--新丰县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rar  

委托代理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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