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河南省郑州市财政局以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为契机,以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为“精准”抓手,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为“增效”手段,聚力聚焦政府购买服务各项机制不断完善,助推政府治理效能提升。2022年,郑州市共101家单位编制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规模达13.31亿元,同比增长5%,涵盖了603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
以制度建设夯实改革基础
一是及时做好财政部指导意见的贯彻工作。为有效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郑州市财政局通过主动向河南省财政厅请教学、向其他城市财政局对标学、联系全市实际情况重点学等方式,切实做到将文件“学懂、弄通、做实”。
二是规范郑州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通过出台《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原则、编制主体、编制范围、目录框架等内容和要求,同时要求不得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负面清单”的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科学指导市直各部门准确把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范围、性质和种类。
三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基本流程。印发《市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基本流程(试行)》,从购买内容、购买主体、编制目录、编制预算、实施购买到签订合同、履约及支付、评价及监督,对政府购买服务各项工作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完善了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的全流程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
四是建立市县两级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机制。明确要求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县(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河南省财政厅确定的政府购买服务案例分析模板和政府购买服务统计数据模板,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并研究解决各地区、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相关问题,推广好做法和好经验,更加全面深入地推进全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
以指导性目录规范购买服务内容
按照“积极稳妥,从严控制”原则,实行部门目录分级管理,分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其中,一级目录分为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以及其他服务事项等6大类。在一级目录基础上,二级目录结合各部门行业特点,对服务类型分类细化,分为教育、就业等63项。三级目录根据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紧扣部门履行职责需要以及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等因素进行设置。市本级共计74个市直主管部门编制了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编制目录的同时,郑州市财政局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负面清单”管理,将公共卫生、养老服务、科技推广等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服务的领域优先列入指导性目录范围,坚决杜绝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购人”、“购岗”以及应由政府直接履职等“负面清单”事项。
以严谨工作流程实现规范运行
一是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工作。印发《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通知》,明确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原则,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申报、审核、批复列入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编制流程,作为部门预算组成部分实施管理。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审核、批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做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无缝对接。
二是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工作。印发《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部署和推进全市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审批备案工作。市直各部门在组织实施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工作过程中,对于本部门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向市财政局履行审批手续,经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开展采购活动;对于本部门预算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在项目完成采购后15日内,将服务合同副本报市财政局备案,购买项目绩效评价完成后,将评价报告连同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一并报市财政局备案,以此强化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支出管理,规范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以推动区县(市)工作开展实现改革全面实施
一是召开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河南省财政厅和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交流工作经验,解读政策措施,为在全市全面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加快构建工作机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明确工作牵头科室,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拓宽购买服务范围,合理选择购买方式,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三是建立区县(市)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制度。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工作要求,由区县(市)每年1月及7月分两次报送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信息,以此全面总结提炼区县(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成效,突出区县(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亮点。
以绩效评价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建立以结果为导向、以绩效为核心的管理机制。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项目资金的结算环节,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承接主体选择、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
以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公开部门指导性目录。市直各部门指导性目录在正式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各部门官网和郑州市财政局官网向社会依法公开。
二是公开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年度计划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名称、类别、内容、服务对象、购买方式、预算金额等。
三是公开公共服务社会评价结果。明确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在验收时应邀请公共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通过提高政府购买服务信息透明度,调动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郑州市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性,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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