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331-GDHZ-G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武江区财政局2024-2029年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9日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27页“附件3 评分细则”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60.0分 技术部分40.0分 | |
技术部分(40分) | 支付系统保障方案 (10分)
| 对投标人的财政资金支付系统保障方案进行评审: 1、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并附有拟派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料信息的得2.5分,否则不得分。 的得2.5分,否则不得分。 |
支付业务服务保障情况(10分)
| 对投标人的支付业务服务保障方案进行评审: | |
支付业务风险控制措施(10分)
| 对投标人的支付业务风险控制措施方案进行评审: | |
应急支付方案 (10分)
| 对投标人的应急支付方案进行评审: 2、配备应急支付业务紧急联络员及应急支付系统紧急技术员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商务部分(60分) | 韶关市武江区营业网点数(个) (10分) | 截止2024年6月30日,投标人在韶关市武江区范围内网点数量,每设有1个网点得1分,最高10分。(投标人须提供网点营业执照和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无提供证明文件不得分) |
综合评估结果 (10分)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分行对辖区银行机构2023年度综合评估情况进行评审: (1)综合评级结果A得 10 分; (2)综合评级结果B得 5 分。 注:提供人民银行有效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 |
参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经验(10分) | 截止2024年6月30日,提供有效的与市、县(市、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合作协议,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10分。(提供投标人与市、县(市、区)财政局签订的合作协议,未提供不得分) | |
参与统发工资业务经验(10分) | 截止2024年6月30日,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与市、县(市、区)财政局签订的统发工资合作协议,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10分。(投标人提供与市、县(市、区)财政局签订的统发工资合作协议,未提供不得分) | |
参与非税收入代收代缴业务经验(10分) | 截止2024年6月30日,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参与市、县(市、区)非税收入代收代缴业务证明,每参与一个市、县(市、区)非税业务得1分,最高得10分。(提供与市、县(市、区)财政局签订的非税代收代缴合作协议、或财政局证明、或办理非税业务的账务处理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
支持民生经济 (10分) | 投标人承诺在服务期内: 1.支持具有金融属性的信息化建设和宣传活动费用500万(含)以下得1分,501万-1000万(不含)元得3分,1000万-1500万(不含)得5分,1500万以上(含1500万)得6分; 2.支持每年向辖区指定消费减免活动资金50万(含)以下得0.5分,51万-80万(不含)元得1分,80万-100万(不含)得1.5分,100万以上(含100万)得2分; 3.投入上述两项费用总额超过2000万元每增加100万元(未达到100万不计分)得0.5分,该项最高得2分。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技术部分20.0分 商务部分40.0分 价格部分40.0分 | |
技术部分(20分) | 支付系统保障方案 (5分)
| 对投标人的财政资金支付系统保障方案进行评审: 1、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并附有拟派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料信息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支付业务服务保障情况(5分)
| 对投标人的支付业务服务保障方案进行评审: | |
支付业务风险控制措施(5分)
| 对投标人的支付业务风险控制措施方案进行评审: | |
应急支付方案 (5分) | 对投标人的应急支付方案进行评审: | |
商务部分(40分) | 韶关市武江区营业网点数(个) (8分) | 截止2024年6月30日,投标人在韶关市武江区范围内网点数量,每设有1个网点得1分,最高8分。(投标人须提供网点营业执照和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无提供证明文件不得分) |
综合评估结果 (4分)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分行对辖区银行机构2023年度综合评估情况进行评审: (1)综合评级结果A得4分; (2)综合评级结果B得2分。 注:提供人民银行有效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 |
参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经验(10分) | 截止2024年6月30日,提供有效的与市、县(市、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合作协议,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投标人与市、县(市、区)财政局签订的合作协议,未提供不得分) | |
参与统发工资业务经验(10分) | 截止2024年6月30日,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与市、县(市、区)财政局签订的统发工资合作协议,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10分。(投标人提供与市、县(市、区)财政局签订的统发工资合作协议,未提供不得分) | |
参与非税收入代收代缴业务经验(8分) | 截止2024年6月30日,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参与市、县(市、区)非税收入代收代缴业务证明,每参与一个市、县(市、区)非税业务得1分,最高得8分。(提供与市、县(市、区)财政局签订的非税代收代缴合作协议、或财政局证明、或办理非税业务的账务处理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
价格部分(40分) | 支持民生经济 (40分) | 投标人承诺在服务期内向采购人投入支持具有金融属性的信息化建设和宣传活动费用、每年向辖区指定消费减免活动资金的总金额: 1、总金额为1000万元以下不得分; 2、总金额为1000万元(含)以上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加2分,最高得40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和省行批复书,未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原采购文件其他地方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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